我院教师喜获2022年度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立项
我院教师喜获
2022年度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立项
根据《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管理办法》(新党宣字〔2020〕54号),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自治区文艺扶持激励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,经过有关职能单位初审、各文艺门类专家复审、自治区艺术指导委员会终审,项目名单已于近日公示。
我院雷嘉彦教授申报的作品《文化润疆时代背景下新疆库姆孜乐器文化研究》获文艺专著类立项。关丽琼副教授申报的《水墨新疆组歌》获舞台艺术类歌曲类别立项。